江苏国税房土两税受疫情影响困难减免申报的方法
受疫情影响困难减免资格核验登录国税江苏电子税务局,单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 ,在税源信息报告下找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超链接并单击。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下,单击“受疫情影响困难减免资格核验 ”按钮。

政策背景与目的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的冲击,江苏省财政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公告 ,通过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简称“房土两税”)的困难性减免,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及纳税人缓解经营压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
受疫情影响发生重大亏损导致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 ,可按当地有关规定申请房土两税困难减免。

疫情期间最新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有哪些?
税费减免 增值税留抵退税:2020年1月1日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申请全额退还,其它符合条件的企业(如先进制造业等)也有一定退还比例。 文旅行业退还旅游保障金政策:标准为缴纳全额的80% 。 减免房租 国家鼓励给困难企业减免房租 ,要求地方政府自行制定具体细则。
疫情期间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费减免及其他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增值税费减免政策增值税免征政策根据增值税法规定,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等特定项目 ,疫情期间依然免征增值税 。
享受条件: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或预征率。办理方式:申报即享受。对生产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享受主体: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疫情三年土地使用税费减免政策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16号)该文件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作出规定,但具体减免幅度和适用范围未在公开信息中详细说明。
地方减免政策:各地政府可能会根据疫情的实际影响,出台相应的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这些政策可能包括减免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税、延长缴税期限等。纳税人应密切关注当地税务部门的通知和公告,了解具体的减免政策。
针对大型商务楼宇等出租方的政策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规定 ,疫情期间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一个月以上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 、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在免收租金期间,对免收租金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免税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经营性房产业主在疫情期间为受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可按实际减免租金月份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叠加:减免政策可以和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叠加享受。
疫情期间能否减免投资收益
〖壹〗 、疫情期间投资收益是否能减免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从政策层面来看 政府补贴政策 部分地区政府为了扶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能会出台一些针对特定行业或企业的补贴政策。如果投资的企业符合这些政策条件 ,可能会获得政府补贴,从而间接影响投资收益 。
〖贰〗、对旅游、住宿 、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 、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 、冰雪体育等受损严重行业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 ,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6月底,缓缴期间免征滞纳金。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 ,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叁〗、疫情期间的利息减免政策主要包括贷款利息减免、延期支付利息以及优惠利率政策 。贷款利息减免:这是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所推出的一项措施。在特定的时间段内,借款人无需支付贷款利息或者只需支付部分利息。这样的政策能够显著减轻企业的财务压力,帮助其更好地应对疫情带来的挑战,从而度过难关 。
〖肆〗 、条件:过去12个月会计期间(最后一天在2019年9月30日或之前)的应税收入不超过5亿泰铢。
〖伍〗、财务规划重要性凸显:需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短期(如月度预算)和长期(如养老、教育)财务目标 ,避免因短期诱惑破坏长期计划。例如,疫情期间可优先偿还高息债务,再逐步积累投资本金 。消费观升级:从“追求物质”转向“追求价值 ” ,更关注商品的实用性和长期收益,减少冲动消费。
疫情企业国税减免政策
疫情期间企业国税减免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的减免,具体如下:增值税优惠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留抵退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房产税负担,同时也符合税务处理的要求。例如,企业有一处房产出租 ,原本月租金5000元,疫情期间决定减免租金,若全免则需按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若象征性收取1元/月租金 ,就按照1元为基数计算缴纳从租房产税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6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政策要点如下:符合困难减免税的情形因严重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需满足实际损失金额超过上月/季末资产总额的20%以上,且已扣除保险赔偿等款项。例如,企业因洪水导致厂房损毁 ,损失金额经核算后符合比例要求,可申请减免。
该政策旨在缓解疫情对小微企业的冲击,同时顺应减税降费趋势 。
020年2月底 ,为了响应国务院对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扶持,帮助缓解疫情影响纾困解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财税2020年第13号公告,翌日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国税2020年第5号公告。现将关键问题,结合安心财税的专业解读做一些分享 。
上述税收政策的具体内容以及其它税收优惠政策中有关增值税减免 、优惠的内容,均可到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查询详细情况 ,并以税务部门公布的实际政策为准。
疫情期间税务减免税会计处理
疫情期间减免税收优惠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减免税时的会计分录当企业享受增值税减免优惠时,需将减免的税额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具体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收入此分录反映了企业因政策减免而减少的增值税负债,同时将减免金额计入非日常经营活动的利得 。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疫情期间减免增值税时,会计处理分两步:第一步:确认收入时,按正常销售业务处理,但增值税税额因免税政策无需缴纳 ,需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过渡。
疫情期间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当企业享受增值税直接减免政策时,应将减免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疫情期间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分录及操作要点如下: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企业享受疫情期间增值税减免政策时 ,需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科目核算优惠金额,并将减免部分计入损益类科目 。









